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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口岸核心能力 构建卫生检疫体系

2011-12-15 13:38:30 来源:不详 浏览:1

司长感言

    认真履行职责,严把国门安全,积极应对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努力服务外贸发展大局。

    入世十年来,卫生检疫监管工作作为质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分析和研究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按照TBT和SPS的有关规定,严格贯彻执行《国际卫生条例》、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不断加强口岸核心能力建设,不断提升自身能力水平,初步构建了中国特色的出入境卫生检疫工作体系,在严防传染病疫情传入传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基础上,为促进对外国际交通和贸易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构建 构建中国特色卫生检疫法律法规标准体系

    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是卫生检疫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石,是依法行政、建设法治质检的必然要求。入世十年来,卫生检疫深入研究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和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按照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进一步完善有关规章、制度,特别是在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卫生条例(2005)》修订过程中,积极参与有关工作,并以实施《国际卫生条例(2005)》为契机,着手修订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同时,积极做好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入世十年来,共制修订卫生检疫行业标准320多项,逐步建成以《国际卫生条例》为基础,以国境卫生检疫法为统领,以规章、规程和标准来规范每一项工作的中国特色卫生检疫法规标准体系。

    加强 不断加强卫生检疫核心能力建设

    《国际卫生条例(2005)》规定每个缔约国应当在该条例对本国生效后2年内评估现有国家机构和资源是否满足所要求达到的能力,按照评估结果制定和实施行动计划,5年内在本国全部领土内使核心能力建设到位。近年来,质检总局一直致力于加强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并根据中国的国情和口岸实际,整体推进口岸核心能力建设,逐步完善了检疫查验、疾病监测、卫生监督、卫生处理和核生化有害因子监测五个方面业务管理体系,各业务之间环环相扣,相互配合,依法对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货物、集装箱、行李、邮包、特殊物品等8种对象实施卫生检疫措施,有效地控制疫病疫情、有毒有害物质的传入传出,保障国门安全。近3年,我们大力推动检疫查验模式改革,强化保健中心规范管理,加大卫生监督技术含量,科学评估实施卫生处理,合理布局口岸放射性检测,创建国际卫生机场海港,达到了“提速、减负、严密监管”的目的,口岸通关速度明显提高,发现传染病、媒介生物、放射性超标物品数量明显增加。2008年,广东检验检疫局发现国内首例输入性基孔肯雅热病例,2009年,口岸成功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为中国卫生检疫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充分证明了中国特色卫生检疫核心能力建设的有效性。

    进一步加强专业队伍建设,组建专家委员会,加强培训和演练,造就了一批素质高、业务精的科研专家和技术骨干,带出了一支“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卫生检疫队伍,经受了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2009年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考验,完成了奥运会、世博会、亚运会口岸卫生检疫保障任务,形成了卫生检疫“高度负责、勇于担当、甘于奉献、不怕牺牲”的核心价值观。

    推进 推进创建国际卫生机场(港口)工作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跨国贸易、投资和人员流动的规模更加庞大,往来更为频繁,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和投资便利化对当今世界经济的发展对外贸运输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安全、卫生、健康、环保已成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主题。创建国际卫生机场就是按照《国际卫生条例》的要求,并结合世贸规则,从卫生学的各个方面引入国际标准和规范,注重完善和提高机场的卫生安全和健康保健工作,营造良好的投资和对外开放环境,为国际旅行人员提供一个卫生、安全、舒适的环境,提高空港口岸的通关服务质量,从而为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代表中国对外行使中国卫生检疫主权的国家质检总局,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倡导和推动创建国际卫生机场工作,把搞好创建活动作为检验检疫系统支持对外开放、促进外贸发展的具体行动之一。入世之初,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深圳机场开展创建国际卫生机场试点工作,并正式向全国各国际航空口岸发出了创建国际卫生机场的通知,在全国倡导开展创建国际卫生机场活动。在有关机场管理机构和当地检验检疫局的共同努力下,深圳宝安国际机场于2000年5月25日被确认为国际卫生机场,此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口美兰国际机场、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成都双流国际机场、济南遥墙国际机场等也先后通过了世界卫生组织的考核验收,成功创建为国际卫生机场。在此基础上,质检总局又创造性地提出了创建国际卫生海港工作,并率先在江苏张家港、深圳盐田港和广州南沙港启动,经过几年的努力,2008年,上述3个海港成功通过世界卫生组织的考核验收,成为前列批国际卫生海港,随后,上海洋山港和宁波大榭港先后创卫成功。创卫工作受到世界卫生组织的充分肯定和赞扬,认为中国为世界其他国家实施新条例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模式和榜样,值得其他国家学习和借鉴。

    深化 深化改革口岸健康申报和检疫查验模式

    随着我国出入境卫生检疫业务发展突飞猛进,根据对外贸易和卫生检疫自身发展的需要,实施口岸查验体制改革,调整入境人员入境健康申报制度,为此,我们于2008年1月1日起,要求航空口岸在常态下,不再实行所有入境人员书面填报“入境健康申明卡”制度,在简化旅客进出境手续、提高口岸通关效率的同时,加强监管,强化交通工具运营者责任,加强高科技检疫查验设施设备建设,进一步完善体温监测、核辐射检测、医学巡查、医学排查、病人控制、相关部门后续处置措施,形成了新的有效工作机制,不少口岸发现的传染病数量明显增加,广东检验检疫局还查出了国内首例基孔肯雅热输入病例,进一步巩固了卫生检疫工作在口岸不可替代的地位。在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配合北京奥运会召开,便利出入境人员,此项改革措施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口岸实施。涌现出了如北京检验检疫局“一化四机制”工作模式、深圳检验检疫局“6+4+3”模式、广东检验检疫局“三环一体”模式、云南检验检疫局“3+1”模式等一批行之有效的查验新模式。

    应对 有效应对各类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入世以来,卫生检疫事业在一次又一次的突发事件中,从应急指挥和现场处置两方面,构建了中国特色的口岸卫生应急管理处置体系。有效应对了一系列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确保了口岸安全和社会稳定。2001年美国“炭疽”恐怖事件发生后,采取紧急措施,加强进境邮寄物、快件和旅客携带物检疫工作,共发现并处理白色粉末等可疑物品事件61起。2003年非典疫情发生后,及时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在工作中形成了“八项制度”、“五个到位”、“五个不漏”“、五个及时”的工作经验,制定了《口岸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核与辐射恐怖事件处置预案》,建立了应急管理信息数据库,并在2004年至2005年的禽流感防控工作中逐步完善。2005年至2006年内蒙古、新疆口岸发现和及时控制鼠间鼠疫疫情并立即上报国务院,温家宝总理给予充分肯定。2008年1月6日,北京首都机场检验检疫局有效处置了从美国入境的美联航飞机上发现8只老鼠事件。2008年11月,从上海入境的“钻石公主号”邮轮上371名乘客诺瓦克病毒感染腹泻事件得到妥善处置。

    特别是2009年,全国质检系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外堵输入”,从严、从紧、从细采取口岸卫生检疫措施,成功防控口岸甲型H1N1流感疫情,取得了口岸防控工作的重大胜利。北京、深圳、广东、福建等局表现尤为突出,总结出了许多好的经验。在这场史无前例的疫情防控工作中,社会公众满意度达到87%,为中国卫生检疫史、为质检事业书写了光辉的一页,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给予了充分肯定。2011年,国际上又先后发生了日本核泄漏事件、德国肠出血性大肠杆菌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质检部门反应迅速,行动及时,根据事件特点和发展态势对其进行风险评估,有针对性地确定了不同的工作措施,做到责任明晰,部门联合,应对有效,处置妥当。在应对日本核泄漏事件中,根据国务院领导和总局领导的要求,对来自日本的交通工具、人员等进行放射性监测,同时,充分发挥以往建立的合作机制,积极加强与卫生部、环保部、公安部以及各口岸部门的沟通、合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应对工作,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既避免造成公众的恐慌情绪,维护了社会稳定,也对自愿要求检测的入境人员进行了服务,科学、合理、适宜地应对了此次事件。在应对德国肠出血性大肠杆菌疫情中,按“高度重视,联防联控,有效准备,科学应对”的原则,做好疫情研判,强化重点监测,加强宣传教育,将与德国通航的口岸作为重点部署相关工作,并针对消化道传染病特点,建立了约谈制度,通过约谈各航空企业,要求经德国飞中国的航班上加强餐饮卫生、禁止配备生冷食品、严格处置食物垃圾,另外,针对当时国内除中国CDC以外的所有检测机构尚不能进行检测的现状,国家质检总局卫生检疫监管司前列时间获得标准菌株和标准检测试剂,并通过中国CDC和系统内肠道传染病重点检测实验室(珠海)及时培训有关直属局保健中心检测人员,在系统内率先做好了相应的准备。


    提高 完善技术服务支持 提高基础保障能力

    随着我国出入境人员几何级数增加,积极探索建立以疫情服务、健康体检、预防接种为主体的中国特色国际旅行卫生服务体系,深入贯彻“以人为本”理念,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疫情,及时收集整理,及时风险评估,及时提出旅行健康建议,为出入境人员提供优质的疫情服务,扩大了卫生检疫工作影响力。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管理,设立重点实验室、区域中心实验室、常规实验室三级实验室网络,加大投入,配备了先进的设施设备,基本覆盖卫生检疫主要业务,提高了保健中心技术支撑能力。

(本文来源: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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